東急飯店系列【JAL個人自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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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2010/04/01~2010/09/30 旅遊天數:3天起 出發地:台北/高雄
出發日期:天天出發 旅遊型態:都市自由行
產品系列:城市遊俠 成行人數:1人起
行經國家:日本

★☆最新消息☆★
【涉谷】涉谷EXCEL東急 特惠實施中!

「真心誠意的服務」是我們一向追求的目標;東急連鎖飯店-遍佈日本各地,一直以其舒適、便利、體貼的服務深受歡迎。20054月起全系列東急飯店提供TEMPUR安眠枕(部分飯店除外) ,精選以下東急系列飯店,給您更臻完備的休憩空間,提供您出遊日本的多樣選擇。
A  <基本主套裝 3天2夜起>
台北/高雄⇔日本
日本航空 來回經濟艙機票
&
2晚住宿<可續夜>
+
B <自由加購周邊行程>
<東京出發>
箱根, 日光/鬼怒川, 伊豆 等
<大阪出發>
 金澤, 飛驒高山, 南紀白浜
+
C <加購選購票券>
機場利木津巴士券,
JR日本鐵路周遊券,
  關西樂樂周遊券,
九州巴士周遊券 等
=
 <您的專屬自由行>
旅遊費用為
選購項目之總和
n 基本主套裝3天2夜起,內含日本航空台北-日本來回經濟艙機票+2晚飯店住宿(可續住)+早餐
北海道九州(福岡)航班內容請見以下;
北海道地區的航班可搭乘JAL國際+國內段轉機前往北海道(需當天轉機至北海道),如須停留東京或大阪每停留一次須加價NT:$1500元
‧九州地區的航班則為國泰航空直飛福岡來回經濟艙機票。國泰航空相關作業規定請詳見備註欄。
n 高雄國際機場出發前往東京【成田國際機場】時,行程費用需每人加價NT$1,000。但班機僅限JL811/JL812。
n 如名古屋商品需搭配中部國際機場以外的日本機場交叉進出,需另外加價,詳情請洽服務人員。
n 價格表記載金額不含日本當地設施使用費、日本台灣兩地機場稅、燃料附加費、兵險費及自台灣各地前往桃園國際機場的國內段機票等費用。
n 前項所敘述之費用以開票時依相關規定收費。
n 價格表所列金額(幣別:新台幣)為滿6歳以上毎人之費用,續夜費用僅提供購買基本主套裝後使用。
n 旺季機票相關調漲方案,調漲期間及幅度以航空公司公佈價格為準,恕無法事先記載於旅遊費用上。
n 因旅遊行程費用無兒童價,不需佔床的兒童僅需購買機票。鐵路利用的行程, 設有6歲以上未滿12歲兒童減價優惠,詳情請電洽。
n 單訂房時必須加收毎人NT$500之手續費 。
n 其它注意事項請參閱各旅遊商品DM最下方的作業說明内容。
n 網頁上所記載價格及資訊僅供參考, 如遇臨時變動及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日本航空 台北⇔日本 航班時刻表 
去程 回程
班機 班次
台北 東京
班機 班次
東京 台北
JL802 每日
10:00   14:20
JL801 每日
10:00   12:45
JL804 每日
12:50   17:10
JL805 每日
13:00   15:45
JL806 每日
14:30   18:50
JL809 每日
18:50   21:35
   
高雄 東京
   
東京 高雄
JL812 每日
08:25    12:55
 JL811 每日 
19:00   22:05
   
台北

大阪
   
大阪 台北
JL814 每日
08:40   12:20
JL813 每日
10:25   12:20
JL816 每日
13:45   17:25
JL815  每日 
19:00   20:55
   
台北

名古屋
   
名古屋 台北
JL822  每日 
16:55   20:40
JL821 每日 
09:45   11:50
‧機票艙別:經濟艙, 2 -14天效期。
機票開立後,不可更改行程(來回日期/班機/航線),不可背書轉讓其它航空公司或他人使用。機票經使用即無法退票。
【開票日期限制】;
※出發日27天前預約---出發21天前需開票。
※出發日7~26天前預約---機位確認後6天内或出發7天前以先到日期為準需開票。
※出發日7天內臨時訂位需加價毎人NT$2500。(若由高雄出發者(限搭JL811/812)則需另再加價NT$1000。詳情請見"方案説明"。)
‧旺季機票相關調漲方案,調漲期間及幅度以航空公司公佈價格為準,恕無法事先記載於旅遊費用上。
‧日本航空保有對班機時刻、機型、更新變動的權利,並不另行通知。

升等商務艙
  於開票前亦可加價升等為經濟艙3個月月票或商務艙(限來回艙等均升等)以下資訊僅供參考,詳情請電洽。
出發地 目的地 行程 對象/追加金額
台北 東京/大阪 台北→東京/大阪→台北 大人 +19,000
兒童 +14,250
台北 名古屋

台北→名古屋→台北

大人 +19,500
兒童 +14,625
台北 東京/大阪
(中段搭JAL 國內線)
台北→(東京/大阪)→台北  大人 +22,500
兒童 +16,875
台北 北海道
(中段搭JAL 國內線)
台北→(東京/大阪)→

北海道→(東京/大阪)→台北

 大人 +21,000
兒童 +15,750
‧效期截止日(適用出發日):2010年4月1日-9月30日止
‧全行程限日本航空。不得轉讓/變更行程。
‧旺季機票會有所調漲。調漲期間及幅度以日本航空公佈價格為準。
‧自高雄出發搭JL811/812(高雄-東京直飛)不需另外加價。
(1)飯店房型
禁菸房可於入住日當天或訂房時事先要求,但恕無法保證。
以下類似情況恕不接受:(例)單人報名3天2夜「2人1室」的旅遊行程在當地追加1名旅客。 
3人以上使用1室時,安排使用加床。各家飯店對客房類型定義不同,房間型態及加床床型(例:沙發床、折疊床等)以各飯店認定為準。
Semi Double房型為單人房供2名旅客使用,房間及床會較狹窄。
Semi Twin或Studio Twin基本上安排飯店的單人房加床,房間及床會較狹窄。各家飯店對客房類型定義不同,房間型態及加床床型
(例:沙發床、折疊床等)以各飯店認定為準。
(2)佔床標準
各飯店對於不佔床的旅客定義各異(例:兒童等),詳情請電洽。
部分飯店的Semi Double客房不接受不佔床小孩(含嬰幼兒)。
不佔床的旅客在住宿時,會因各住宿飯店的規定而收取「設施使用費」。如遇此一狀況,請於當地支付該費用。
(1)報名及預約成立
各行程報名手續於本公司回覆旅遊行程確認及旅客支付訂金後成立。此外,請於出發前7天支付全額行程費用。規則如下:
出發日前2週以上報名:本公司回覆行程確定後3天內,請支付訂金或旅遊費用。
出發日前13天~7天報名:本公司回覆行程確定後隔天內,請支付訂金或旅遊費用。
出發日前6天內報名:旅客支付全額旅遊費用後,方接受預約報名。如確認無法提供該行程,則退還繳交金額。
報名者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支付訂金,則該旅遊行程將自動取消。
(2)取消、變更
行程一旦發生取消或變更,請通知報名的公司或旅行社。根據通知的時間及其內容酌收手續費。
旅客無法自行變更或取消預約內容(機票、住宿、鐵路等)。
如因旅客個人因素,而無法使用該行程,則相關費用恕不退還。 出發日、住宿日的變更適用本項規定。
(3)取消手續費
出發日前21天以上開票:不退還訂金 (毎人NT$3000)  
出發日前21天內:不退還訂金 (毎人NT$3000)
出發日前6天內:全額旅遊費用的30%
出發日前1天:全額旅遊費用的40%  (出發日前1天如遇休假日,則此條款的期限提前為休假日的前一個正常工作日)
出發當日或無接到旅客任何連絡:全額旅遊費用  (自台灣出發後,恕不退還任何費用)
(1)航班作業 
■ 九州自由行系列使用國泰航空(CX)直達福岡之航班。
九州自由行系列使用國泰航空公司(CX)之航班。如需升等不同艙等時,其費用請另洽。
旺季機票會有所調漲,調漲期間及幅度以航空公司公佈價格為準,恕無法事先記載於旅遊費用上。
停留天數最多不可停留超過14天。
一旦機票開立後,不得背書轉讓。
 
(2)寄送方式
■ 為確保您購買的商品能如期送達,寄送方式及所需時間如下:
自取(星期一至五 上午9:00-12:30 下午1:30-5:00 週末,例假日除外)
郵寄(於出發日7個工作天前完成開票,不需另外負擔郵寄費用)
快遞(於出發日6-3個工作天內完成開票,遞送費到府收取,無法指定配送時間)
■ 目前暫無提供宅急便配送服務,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使用條件
除了部份行程外,皆可接受一名旅客以上的報名。但僅限旅遊費用表上所記載的客房使用人數。
(2)隨行工作人員、導遊
因是個人自由行旅遊產品,故行程上並無安排導覽人員或導遊隨同。
機場報到、飯店入住、結帳,行程內沒有包含的移動、觀光等,皆由旅客自行處理。 
(3)保險
全程參加本公司自由行商品(機+酒),將提供旅行責任保險(※投保期間最多僅提供14天),但建議旅客依需要自行辦理旅行平安保險,
以保障自身權益。

保險包括搭乘本公司班機及地面旅遊期間(以旅遊票券中記載飯店住宿期間為準)。
每位旅客意外身故及殘廢最高賠償限額為新台幣伍佰萬元(未滿14歲旅客為新台幣貳佰萬元)。
意外傷害醫療最高賠償限額新台幣貳拾萬元(保險條件級範圍以保險契約為準),但前述保險不涵蓋旅客於本旅遊行程外安排之一切活動。
24小時海外緊急救援服務。
如遇以下情況,恕不提供此「旅行責任保險的」服務。
※單訂房、單訂機票(如不佔床兒童等)、單訂地面行程(如鐵路商品)
※旅客無提供投保所需的個人資料
※日本地面旅遊期間,不是全程參加本公司行程。(如5天4夜的旅遊期間,僅購買4天3夜的套裝商品)
(4)其他
本公司廣告文宣及網站所記載的照片與情報僅供參考。如與實際使用情況有異,基本上將無法退還或補償相關費用。
餐食條件如記載「自助餐」,但用餐當日變更為其他型式的餐點時,則一律適用以上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旅客當事人及旅行社之事由導致旅遊產品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得解除全部或一部旅遊產品,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如發生以上狀況旅行社應將已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產品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之餘款退還旅客。
上無記載的內容,將以本公司及品保協會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