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道高爾夫

有效期限:至2011/10/10止 旅遊天數:5天起 出發地:台北
出發日期:天天出發 旅遊型態:運動休閒自由行
產品系列:日本高爾夫球 成行人數:4名  
行經國家:日本
在北海道的球道佈滿翠綠的草皮與白樺樹林,樹林間陣陣略過的涼風,讓人暑意全消,起伏的球道依附大自然環境與地形所設計的球場,兼顧了戰略性與美觀,使人印象深刻難以忘懷。 揮桿過後,您可以讓身心靈浸透在北海道的溫泉中緩解疲勞。

 
讓您享受在日本的大自然森林中打小白球的樂趣
本自由行4人成行,搭配日本航空台北/高雄-北海道來回經濟艙機票。內含項目請參考各商品頁範例行程中敘述。
本自由行另可搭配長榮航空或中華航空機票(費用以出發日期另行計價)。
各商品頁中行程表及價格表僅供參考,如遇臨時變動恕不另行通知,實際價格以預約內容及回覆結果為準。
價格表不包含日本台灣兩地機場稅、燃料附加費、兵險費及自台灣各地前往桃園國際機場的國內段機票等費用。
前項所敘述之費用以開票時依相關規定收費。
  建議航班
去程 日航【JL814】桃園1210→關西1550【JL2511】關西1945-札幌2140
日航【JL30】松山1000→羽田1400【JL517】羽田1630-札幌1805
日航【JL812】高雄0845→成田1320 【JL3046】成田1700-札幌1845
回程 日航【JL3042 】新千歳1410→成田1555【JL809】成田1850→台北2135
日航【JL514】新千歳1400→羽田1535【JL39】成田1825→台北2100
日航【JL3042 】新千歳1410→成田1555【JL811】成田1830→高雄2135
‧如需停留東京、大阪或名古屋,每停留一次每人須加價NT1500/次。
2011年暑假旺季加價:06/25-08/21出發(以自台灣出發第一段國際線搭乘日為準),經濟艙V.M.H艙每人加價 NT$1000
‧日本航空保有對班機時刻、機型、更新變動的權利,並不另行通知。
‧機票艙別:經濟V艙, 3天-1個月效期。升等為商務艙請洽服務人員。
‧機票開立後,不可更改行程(來回日期/班機/航線),不可背書轉讓其它航空公司或他人使用。機票一經使用即無法退票。
※機位確認後7天内須開票。(出發日7天內臨時訂位時,機位確認後1天内須開票)
‧旺季機票相關調漲方案,調漲期間及幅度以航空公司公佈價格為準,恕無法事先記載於旅遊費用上。
‧日本航空保有對班機時刻、機型、更新變動的權利,並不另行通知。
※於開票前亦可加價升等為經濟艙M艙(1個月月票)、經濟艙H艙(6個月月票),加價金額如下;
‧(V.M.H艙可混艙)
‧經濟艙M艙:每人加價(單程) NT$1000 (若搭乘以下航線需另再加價:台北松山--東京羽田(單程)NT$750、高雄--東京(單程)NT$500)
‧經濟艙H艙:每人加價(單程) NT$2000 (若搭乘以下航線需另再加價:台北松山--東京羽田(單程)NT$750、高雄--東京(單程)NT$500)
(1)飯店房型
‧禁菸房可於入住日當天或訂房時事先要求,但恕無法保證。
‧Semi Double房型為單人房供2名旅客使用。以下類似情況恕不接受:(例)單人報名3天2夜「2人1室」的旅遊行程在當地追加1名旅客。
(2)佔床標準
‧各飯店對於不佔床的旅客(例:兒童等)定義各異,詳情請電洽。
‧不佔床的旅客在住宿時,會因各住宿飯店的規定而收取「設施使用費」。如遇此一状況,請於當地支付該費用。
(1)報名及預約成立
各行程報名手續於本公司回覆旅遊行程確認及旅客支付訂金後成立。此外,請於出發前7天支付全額行程費用。規則如下:
‧出發日前8天以上報名:本公司回覆行程確定後1週內,請支付訂金或旅遊費用。
‧出發日前7天內報名:旅客支付全額旅遊費用後,方接受預約報名。如確認無法提供該行程,則退還繳交金額。
‧報名者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支付訂金,則該旅遊行程將自動取消。
(2)取消、變更
‧行程一旦發生取消或變更,請通知報名的公司或旅行社。根據通知的時間及其內容酌收手續費。
‧旅客無法自行變更或取消預約內容(機票、住宿、鐵路等)。
‧如因旅客個人因素,而無法使用該行程,則相關費用恕不退還。 出發日、住宿日的變更適用本項規定。
‧如各商品其取消、變更手續費有其特殊規定,則優先適用其特殊規定。
(3)取消手續費
‧出發日前8天以上開票:不退還訂金 (毎人NT$3000) 
‧出發日前7天內:全額旅遊費用的30%
‧出發日前1天:全額旅遊費用的40%  (出發日前1天如遇休假日,則此條款的期限提前為休假日的前一個正常工作日)
‧出發當日或無接到旅客任何連絡:全額旅遊費用  (自台灣出發後,恕不退還任何費用)
(1)寄送方式
n 為確保您購買的商品能如期送達,寄送方式及所需時間如下:
‧自取(星期一至五 上午9:00-12:30 下午1:30-5:00 週末,例假日除外)
‧郵寄(於出發日7個工作天前完成開票,不需另外負擔郵寄費用)
‧快遞(於出發日6-3個工作天內完成開票,遞送費到府收取,無法指定配送時間)
n 目前暫無提供宅急便配送服務,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使用條件
‧除了部份行程外,皆可接受一名旅客以上的報名。但僅限旅遊費用表上所記載的客房使用人數。
(2)隨行工作人員、導遊
‧因是個人自由行旅遊產品,故行程上並無安排導覽人員或導遊隨同。
‧機場報到、飯店入住、結帳,行程內沒有包含的移動、觀光等,皆由旅客自行處理。 
(3)保險
‧全程參加本公司自由行商品(機+酒) ,將提供旅遊責任保險(投保期間最多提供14天),但建議旅客依需要自行辦理旅遊平安保險,
 以保障自身權益。
‧本旅行責任保險包括搭乘本公司班機及地面旅遊期間(以旅遊票券中記載飯店住宿期間為準)。
‧每位旅客意外身故及殘廢最高賠償限額為新台幣伍佰萬元(未滿14歲旅客為新台幣貳佰萬元)。
‧意外傷害醫療最高賠償限額新台幣貳拾萬元(保險條件級範圍以保險契約為準),但前述保險不涵蓋旅客於本旅遊行程 外自行安排之一切活動。
‧如旅客無提供投保所需的個人資料時,則本公司恕不提供此「旅客責任保險」的服務。
‧24小時海外緊急救援服務。
‧如遇以下情況,恕不提供此「旅客責任保險」的服務
★單訂房   ★單訂機票(如不佔床兒童等)   ★單訂地面行程(如鐵路商品)   ★旅客無提供投保所需的個人資料
★日本地面旅遊期間,不是全程參加本公司的行程(如5天4夜的旅遊期間,僅購買4天3夜的套裝商品)
(4)其他
‧本公司廣告文宣及網站所記載的照片與情報僅供參考。如與實際使用情況有異,基本上將無法退還或補償相關費用。
‧餐食條件如記載「自助式」,但用餐當日變更為以其它型式的餐點時,則一律適用以上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雙方(旅客/旅行社)當事人之事由致旅遊產品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得解除全部或一部旅遊 產品,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如發生以上狀況旅行社應將已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產品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之餘款退還旅客。
‧上無記載的內容,將以本公司及品保協會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