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客戶,您好!
感謝您委由本公司辦理旅遊相關業務,為了落實法令遵循與業務往來需要,依據個人資
料保護法第8條第1項的規定,向您告知本公司依法運用您交付的個人資料時,必需告知
的各款事項,請您務必詳閱:

告知事項 告知內容
蒐集處理及利用的目的 本公司為辦理旅遊相關護照、簽證、航空訂位、訂房、保險、 信用卡刷卡等業務,基於客戶資料管理,消費者保護業務, 統計調查與分析,資訊與資料庫管理,其他合於營業登記項 目、旅遊定型化契約、類似契約或法律關係管理事務及盡法 定義務等目地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包括中外文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 護照資料、聯絡方式、職業資料、財務資料等,連同相關業 務契約書、申請書等文件內容資料。
個人資料運用之期間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但因相關法令規定、契約約定、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須之保存期間或經台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個人資料運用之地區 台端同意本公司得於法令許可範圍內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遞台端之個人資料,並得提供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國內外對象及其所在地區。
個人資料運用之對象 本公司及業務需要往來之政府機關、金融機構、業務委外機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其他與本公司業務往來之機構、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
個人資料運用之方式 電子文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
台端之權利與行使方式 1.得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3.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不在此限。
台端拒絕提供個人資料
所致權益之影響
台端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台端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提供台端相關服務。
其他 台端同意本公司有權修訂本告知書內容,並同意本公司於修訂後,得以言詞、書面、電話、簡訊、電子郵件、傳真、電子文件、公司網頁詳載或其他足以使台端知悉或可得知悉之方式,告知台端修訂要點。

倘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公司客服專線:(02)2506-2566 轉分機1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