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及預約成立
● 各行程報名手續於本公司回覆旅遊行程確認及旅客支付全額旅遊費用後成立。規則如下:
原則上,本公司回覆行程確定後3天內,請支付全額旅遊費用。
如報名的時間點已進入會產生取消手續費的階段時,旅客支付全額旅遊費用後,方受理預約報名。如確認無法提供該行程,則退還繳交金額。
● 報名者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支付全額旅遊費用,則該旅遊行程將自動取消。
取消、變更
● 行程一旦發生取消或變更,請盡速通知旅行社。根據旅行社於下列規定營業時段內收到通知的時間及內容來定義並收取取消手續費。
● 旅客無法自行變更或取消任何透過本旅行社預約內容(機票、住宿、鐵路等)。
● 如因旅客個人因素,而無法使用該行程,則相關費用恕不退還、亦無法換購任何商品或服務。
● 如各商品其取消、變更手續費有其特殊規定,則遵照各商品特殊規定辦理,詳細規定請參照各商品內容說明。(例:鐵道商品等)
取消、變更手續費
● 如有任何行程上的取消或變更,請依以下規定時間聯絡旅行社,如於規定外時間聯絡則無法受理。
● 取消手續費依以下時限規定定義並收取。
※每營業日的下午4點前。(如4點後聯絡一律視同隔天辦理)
※營業日不包含週末、台灣國定假日、日本國定假日的工作日。
變更手續費 (每位旅客)
如旅客欲更改行程內容,每一次的更改皆會產生:
飯店及機票差額+飯店收取之更改手續費+航空公司收取之更改手續費+旅行社手續費500元
取消手續費 (每位旅客)
如旅客欲取消行程,將會產生:
飯店收取之取消手續費+航空公司收取之退票手續費+旅行社手續費1000元
※出發當天沒有去搭飛機造成機位被取消的情況,將依航空公司規定另外加收NO-SHOW罰金。(參考
NO-SHOW說明)
※自台灣出發後,恕不退還任何費用。
寄送方式
● 原則上,電子機票/住宿券開立後將連同電子收據以e-mail的方式寄出。
● 為確保您購買的商品能如期送達,寄送方式及所需時間如下:
【自取】星期一至五 上午9:00-12:30 下午1:30-5:00 (※週末,例假日除外)
【郵寄】於出發日7個工作日前完成開票,不需另外負擔郵寄費用。
【快遞】於出發日3-6個工作日內完成開票,遞送費到府收取,無法指定配送時間。